社会责任

环境保护

上海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对环境的责任由内而外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通过不断改善科研条件,加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不受职业的危害。第二层次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通过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做好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通过对员工的教育和对科研开发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和严密监控,使我们的工作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第三层次是从“绿色友好”的角度,不断加大环保项目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为企业降低资源消耗、开发绿色产品提供技术支撑,为绿色低碳环保贡献力量。


建立并实施QHSE一体化管理体系,促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有序,并持续改进。


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确保符合环保要求。树立环保事件“零容忍”理念,坚持“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低碳节能管理,节约资源能源。科学有效利用能源和资源,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能源和资源在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科研工作过程,合理调配科研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设备、仪器和试剂,最大程度地避免浪费。建立光控路灯系统,推行并实践绿色办公,运用信息化手段减少纸质文件和资料的打印,提倡打印纸双面使用,对废电池、硒鼓等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交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加强环保项目研发或引用的投入,积极开展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为相关企业节能降耗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绿色替代技术研究,为绿色低碳环保贡献力量。2004年至2017​​年,先后投入1亿3千余万元用于环保项目研究。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环境是最稀缺资源,生态是最宝贵财富”的环境价值观,推动全员自觉做到“凡是环境保护需要投资的钱一分不少,凡是不符合环境保护的事一件不做,凡是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效益一分不要”,使绿色低碳科研的理念深入人心,提升员工环境保护意识与行为。


持续实现上报集团公司事故、院重大安全事故、院重大交通有责事故、院环境污染事故、院级职业伤害事故“五个为零”的目标。连续保持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自律单位”称号和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