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关爱员工

上海院始终将人力资源视为最宝贵的资源,高度重视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抓好员工录用、教育、培训、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关注员工的成长需求,打造员工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鼓励员工敬业爱岗,与上海院共成长,实现人企共赢。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新员工录用秉承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正录用的原则,保证应聘者享有平等的录用机会,并符合我院的发展要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循按劳分配与按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同工同薪,不断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向员工提供稳定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建立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加大员工的社会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时、休息和休假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员工加班加点,以及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和其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员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员工带薪年休假。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制定集体协商办法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定》。发挥工会、职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维护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并保证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的人格尊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不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残疾、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原因而采取歧视性措施。严格遵守有关女工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


关爱员工身心健康。高度重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切实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预防职业病危害,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及时沟通了解和疏导员工的心理问题,试点推行员工帮助计划(EAP)。重视员工精神文化需求,建有员工活动中心、工会图书室等文体设施,设有读书会、摄影协会等兴趣团队,成立了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保龄球队、桥牌队、舞蹈队、合唱队、瑜伽队等十余支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团队,使员工在努力工作、追求自身成长进步的同时,关注身心的平衡与健康,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建有帮扶救助机制,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关心员工成长发展。充分考虑员工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通过内部流动、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等机制,为员工创造公平的机会,营造优秀人才干事创业与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重视员工培训工作,满足员工成长需求。实施青年人才“传帮带”工作,加快青年人才培养,实现专业技能的不断传授、知识经验的不断传播及企业文化的不断传承。


连续保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称号。院工会多次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先进职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