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主题征文——立责、明责、尽责

    2017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本次安全生产月的启动会上也明确要求直属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如何做好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应关注 “立责”、“明责”和“尽责”这三个环节。“立责”是前提,“明责”是关键,“尽责”是核心。

    立责就是要确立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按照科学性、适宜性和充分性的三性原则进行设计,好用而且还要管用。有了职责就有了执行的规范和行为的导向。立责属顶层设计的范畴,由各层级的主要领导制定。责任制制定的如何体现的是各层级领导的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的水平。“立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明责就是了解知晓职责,包括部门的和岗位的。每位员工都要清楚自己岗位的安全职责。直线领导要承担对直接下属的教育培训的任务,这也是直线领导的职责所在。各级直线领导创造条件使员工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尤其是明确本职岗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职责。“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安全理念要明确和落实。“明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尽责就是每位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认真严格地按照各自岗位的职责履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安全领导力建设中有一个重要的论断,“直线领导的最低安全表现,是其下属的最高安全标准”。领导的表现很重要。各级员工尽责表现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水平。“尽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核心。

    立责、明责和尽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系统工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个环节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其独特的功能,可以自成一体,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不单单需要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需要全体员工高度的认同感。

    安全工作没有捷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真正地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把安全意识自觉融入到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中,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有效,条件装备有力,监督检查严细,事故处理严厉,切实担起责任、细化管理、撸起袖子加油干,就一定能够促进我院科研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 
201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