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我院收到浦东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的通知》(沪绿委办[2018]5号),我院继1999年之后,再次荣获“上海市花园单位”称号。